私法制裁(6)

蓝色秋天
这是一个关于农村宗族、法律与正义的故事。一个名叫杨慧琼的智障女孩被她的“父亲”钟建斌收养,但后来被发现怀孕并自杀。初步调查显示,钟建斌可能是嫌疑人,但随着调查的深入,发现事情远比想象的复杂。钟建斌被释放后,三名与杨慧琼有过接触的男子失踪,后来发现他们被钟建斌杀害。钟建斌随后自杀,案件被迅速结案,但留下了许多未解之谜,包括谁是真正的帮凶,以及村庄内部的宗族凝聚力如何影响案件的处理。

  6

  目前为止的证据显示,杨慧琼的死为自杀,可以排除他杀嫌疑。

  我们甚至作出一种猜测:

  钟建斌把杨慧琼卖给其他人发泄淫欲,导致她怀孕,并最终导致她厌世自杀。

  这就是杨慧琼在遗言里提到的,怕。

  但我们在短时间内找不到证据。

  而哪怕有再多的怀疑与不解,都不能成为我们办案的依据。

  因此,我们没有再拘留钟建斌的理由了。

  最后一次在询问室与他对话时,我问他:

  “你的女儿,她到底经历了什么?”

  但是,钟建斌却始终不愿意透露半点信息,他只有那一句:

  “我不知道。”

  我知道他在说谎。

  那时,我把杨慧琼的电话手表也带了进去,并当场给他播放了那段遗言。

  钟建斌听到声音的那一刻,双眼突然瞪得老大了!

  那吃惊的表情,意味着,他此前并没有听到过这段录音。

  我把手表递了过去,直截了当地质问他:

  “钟建斌,你是否有通过强迫或利诱手段,让杨慧琼做一些肮脏的事情以牟利?”

  他拿过电话手表,紧紧攥在手中。

  然后抬起头,看着我,眼神不再冷冷冰冰。

  是杨慧琼的声音唤回了他仅存的良知吗?

  他一字一句地问道:

  “警官,请问,如果是强奸,法律一般判几年?”

  那时候,我以为他是想要认罪了。

  “根据《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六条,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”

  我转念一想,也不能把他吓得不想招供,所以又补上了一句:

  “但如果有立功情节,假设你现在就把共犯供述出来,那么将有机会减轻判罚,甚至可以判缓刑,不用真的坐牢。”

  我只是如实回答他的提问,但其实,我没有说明的是,他的情况并不适用此条刑罚。

  他犯下的应当是“组织卖淫罪”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  但钟建斌,却默默地重复了我这一句话:

  “不用真的坐牢!”

  我还等着他招供呢。

  但是,他没有。

  等了好久,等到我都不耐烦了,又再逼问了他一句:

  “钟建斌,你没有话要说吗?”

  只不过这时候,他又恢复了冷峻的表情,双眼里,也只有冷漠。

  他又回到了开始时候的状态,只丢下那句话:

  “没有,我什么都不知道。”

  我怒了。

  这件事,不可能就这样不了了之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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