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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局长先是一通称赞,对老徐带领的刑侦队大为夸奖,对我们一连破了数个案件赞不绝口。
尔后话锋一变,开始说起我们在整个社会中承担的作用,强调为社会作贡献才是最重要的。
老徐据理力争,强调要查出真相。
大局长的言辞却越来越犀利,明面上是在谈案件,但实际上,他谈得更多的却是更深的东西。
其中有一句话特别刺耳,他是这么说的:
“受害者家属,赔偿到位就行,需要什么真相吗?我们?我们都只不过是维稳的工具而已,有什么资格接触真相?”
说得我跟老徐那是哑口无言。
因为他说得对。
在赔偿到位之后,杨慧琼与叶珊珊的家人,早就不追究了。
虽然我们连哪个部门给出的赔偿,赔了多少钱都不知道。
但大局长所说的,全是对的。
就如周俊阳所言,我们的世界,是有层级的。
而暴力机关,只是用来维系底层的工具。
对于我们这一层级,只要稳定就好。
还有一句话,大局长是这样说的:
“肯定会有真相的,但是这个真相,并不该由我们去弄出来,你们放心,我一定会给你们一个交代的。”
这话暗示着,这个案件所涉及的人,是更上层级。
而上层的事,只能由上层去解决。
别说是让我们解决了,连探索真相都是不被允许的。
从大局长办公室出来之后,老徐直接点上了一支烟,都不管是否在室内了。
我们一边走,一边说话。
我把自己的猜测告诉了老徐,我认为,不管是周俊阳也好,其他犯案老师也好,也许他们,充其量也都只是皮条客,拉“货源”的而已。
黄房子,是“消费场所”。
而“消费者”,在上一层级。
他,或他们,有钱,有权。
在那个年代,甚至有取走他人生命的能量。
老徐默不作声,只是猛抽烟。
也许他也猜到了,不过他想得却更多。
“也许是件好事。”
我大为不解。
老徐皱着眉,吐出一口烟,才缓缓说道:
“哪怕我们弄清楚了一切,也没有用的,你知道前几年,有一个很离谱的法条修正吗?”
我马上搅动脑筋,联想当下的案件,立刻就想到了。
嫖宿幼女罪。
1997 年,即此案案发五年前,刑法修订,使得嫖宿幼女罪成了单独的刑法罪名。
这个罪名,与原来刑法中的“强奸罪”相区别。
即是说,以本案为例,如果是按我们猜的那样,幕后黑手不会再以强奸论处,而是以嫖宿幼女罪入刑,一般也只是五年起步。
我顿时,懂了。
就算我们抓到了那些人,也不能严惩他们。
也许大局长,是对的。
“等吧,等一个真相。”
老徐再次吐出一口烟,烟雾,淹没了他的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