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8、
只是这回,警方告诉我,眼下证据不够充分,最多只能羁押他四十八小时。
一则,对方非法拘禁未超过二十四小时,极难量刑,或者说可能不予量刑。我觉得长见识了,唉,怪只怪自己过于聪明貌美脱困太快!
二则,对方作为第二人格出来犯案,在法律上,属于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患,极有可能不承担刑事责任。唉,我明白,潜台词就是遇见精神病患算我倒霉呗。
但不管怎么说,我现如今,依旧活蹦乱跳,就是极大的幸运了。
深夜回到家的我,饥肠辘辘,来到厨房简单煮了个挂面。
端出来时,无意间瞥到,客厅挂着的时钟,此时已经走到了十二点半的刻度。
我愣了下,脑海里,顿时就浮现出了一些画面。
冷掉的烛光晚餐,爆发的争吵,以及深夜里那碗香喷喷的番茄意面。再低头,看了眼手里这碗白水挂面,顿时就觉得有些索然无味。
唉……!
如今的我,似乎叹息声格外的多。
第二天,只觉得疲倦不堪。睡到中午才起来,点了外卖,坐下,随手刷着微博,就发现本地热搜榜爆了。
标题很是吸睛,关键词:车祸、逃犯。
鬼使神差地,我就点进去看了。
首图就是一张雨天拍摄的路面,路面上翻了一辆车,车祸也许天天都在发生,可警用车翻了那就不是小事了!
接下来就是大段的文字。我一目十行地扫过,心中微沉,江知寒就在这辆车上,移送监狱的路上,雨天事故多,他们给碰上了。
最末尾,大红框标记着:江 xx,在逃,目前下落不明,警方正在竭力搜捕。
江 xx,凭着直觉,我就认定是江知寒。
再往下划拉,果然,贴着他剃了板寸的大头照。方寸的照片里,是他深邃的眉目,高挺的鼻梁,五官俊朗很是上相。
唉!
今天点的外卖,真难吃,简直令我食不下咽。
两天,四十八小时,转眼就过了。
我始终没忘记江知梧这枚不定时炸弹,我冥思苦想,不停地琢磨着,到底怎样才能摆脱对方,这对兄弟,我真的是被他们搞怕了!
我决定,辞掉工作,换个城市生活。
就不信,茫茫人海,阔阔土地,对方还能再找到我!
窗外的雨,细细密密不停地下着。
我基本是足不出户,忙着收拾行李,投简历,偶尔地闲下来,会刷刷本地新闻,我甚至都不知道我到底在等待着什么。
直到我等来了那则消息,警方发出通告,说是在车祸现场附近的河边发现了江 xx 的尸体。
看到这则消息,我愣了许久许久。
久到面颊都变凉了,我抬手,一抹,满面的水痕,我流泪了吗?还是窗户外的雨太大,飘进来了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