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可结的案(6)

怪谈记
【一】 民国十八年,上海滩,这是件轰动当时的案子。 要说轰动,当然是因为案子够特别。 首先这个案子死了四个人,其实在当时的上海滩,黑帮林立,隔三差五地火拼斧砍,哪次不是死上十来个人,或者当局搞一次类似飞鹰行动、猎狗行动的,死上几十个政治犯,也是常有的事,为何独独这个案子能令神经麻木不仁的阿拉们津津乐道起来呢? 先看看这四个死者,全是女人,并且全是寡妇

【六】

送走王大金,李探长唤来虎头。

"虎头,你去做一块匾,写上‘除匪英雄’四个大字。"

“探长,这是表彰谁啊?”

“当然是王大金王老板,呵呵。”

“怎么是他?这个老混蛋!”虎头很是不解。

“虎头,这件案子,他可是出了力,帮了咱们啊,表彰是应该的。”

“我不去,”虎头有些赌气,“他是英雄,那我们就成狗熊了。”

“哈哈哈,”李探长大笑起来,回到桌前坐下,望着可爱的虎头说,"虎头,你想想啊,王大金是青帮中人,你现在送他一个‘除匪英雄’的匾,他敢不敢收还是个问题呢,哈哈哈……"

虎头脑子突然拐过了弯来,也跟着哈哈大笑起来:“高高高,哈哈,看这老混蛋怎么收这个匾,不过,探长,你真的要结案了吗?”

“为什么不结案呢?”

“我觉得这案子也太糊里糊涂了吧,死无对证,怎么知道他们就是凶手?并且,赃物一件都没见到啊。”

“他们一定是凶手,赃物很快你就会看到了。”李探长胸有成竹地说。

“我还是觉得这事情有问题,我检查过了,第一声枪响不是他们放的,四个人的枪全在腰里别着,一颗子弹也没少,我觉得这里面太蹊跷。”

李探长拍拍他的肩说:“是的,太蹊跷,看来,虎头离班头的距离不远了啊,呵呵,去做匾先吧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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