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
再度回到我宁静的家乡。村落已近在眼前,我加快步伐,归心似箭。眼前,倩影摇曳。
也许是因为我的性别我的年轻,虽然长久以来我总是独身在外,却很少对家乡对亲人思念得牵肠挂肚刻骨铭心。我不觉得这是冷血的表现因为那不代表我不思念。其实独在异乡为异客的日子里我常常盼望早日回家,回来看一个女孩的笑。
每当我回乡时,书包里除了在城里给家人捎带的时髦货外,肯定少不了一两样精致的小礼物,就像这次是一条可爱的手链,那种瞎子也能看出的女孩子的专利。
我这么说容易被人误会我在恋爱,虽然我很欣赏这种误会并愿意配合但可惜实际情况不是那么回事。准确说我是在单恋,更直接地说就是暗恋。
我要承认这是我的初恋。她是我的青梅竹马,家住临村,我们看着彼此慢慢长大。我们这穷乡僻壤里孤苦零丁只有一所学校,教一些大约小学范畴但实用程度够一辈子的文化知识。我们一起在那里读到毕业,然后我的家庭和我本人都希望我能继续深造,所以我不得不去百里外的县城念中学,直到如今已有好几个年头。而她自毕业以后就没有进一步的举动,一直困在村里足不出村,像所有的大家闺秀和小家碧玉。
在城里呆久了以后我慢慢开始强烈地感觉,那些所谓的时髦高贵的城镇女性本质上比我们村最俗的人都俗,金玉其外败絮其中,相比之下我们这儿淳朴善良的姑娘们则是败絮其外金玉其中,人不可貌相。而她则堪称所有金玉中最闪光的一块,简直是钻石档次。
她显然一直不知道我的心事,一直当我是她从小到大的好朋友。我也一直有信心能有情人终成眷属。导致我自信爆棚的原因是,我们这儿能配得上她而且与她亲密无间的异性,唯我独尊。
我忘了说她的名字了——小艳。朱小艳。情人耳里出西施,我一直觉得这名字特好,朴实无华,恰如其分,平淡是珍,珍贵的珍,难怪我每天都念叨几十遍。
故事评价:这个故事以其深沉的情感和扣人心弦的叙述,深刻地展现了爱情的美好与悲剧。作者以细腻的笔触描绘了主人公对青梅竹马的暗恋,以及因命运的无常而导致的悲剧结局。故事中的主人公阿正,在经历了小艳的去世和一系列神秘事件后,内心承受着巨大的痛苦和困惑。他对小艳的深情和对命运的抗争,让读者为之动容。故事以独特的视角揭示了爱情的真谛,即无私、真挚和永恒。小艳为了爱情牺牲了自己,即使死后也选择陪伴心爱的人。这种超越生死的爱,让人感受到了爱情的伟大。同时,故事也批判了封建礼教对爱情的束缚,以及人性的阴暗面。作者运用丰富的想象力,将现实与神秘相结合,为故事增添了悬念和恐怖元素。如小艳的坟墓被盗、阿正被袭击等情节,都让人毛骨悚然。这些元素使得故事更加引人入胜,同时也为悲剧结局埋下了伏笔。总之,这个故事以其感人至深的故事情节、丰富的想象力和深刻的主题,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。它不仅展现了爱情的美好,也揭示了人性的复杂和命运的无常,让人深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