断腿之舞:一个家庭的复仇悲剧(1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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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,一起残忍的复仇案件震惊了县城。10岁的张慧婷,一个热爱舞蹈的女孩,被歹徒残忍地卸掉了一条腿。案件背后的原因令人震惊,歹徒张志明因对张慧婷的父亲张宁怀恨在心,策划了这场复仇。张宁年轻时曾是恶霸,让未成年的张志明替他顶罪入狱。张志明出狱后,发现张宁已经改过自新,过着幸福的生活,而自己却因入狱失去了一切。他决定报复,先是伤害了张慧婷,然后设计让张宁在绝望中杀死了自己。张宁被判刑七年,而张慧婷在康复中心学会了使用假肢,并勇敢地面对生活。

13

大概半年之后,张宁的判罚才下来。

也许是因为检察官与法官都没碰到过这种情况,所以才拖了这么久。

几番庭审后,合议庭最终以故意伤害致死罪,判处张宁有期徒刑七年。

这个数字,真的很巧。

由于看守所与监狱是不同部门的,我们即将要对张宁进行转移。

可是,在监狱尚未接收犯人以前,他都属于监管支队,该支队由我局副局长分管。

在转移前夕,趁还有机会,我找该副局签了个张宁外出就医的条子。

他知道这案子是我一手办的,更知道我不会乱来。

然后,我跟同事一起,带着张宁去了一趟医院

一开始,张宁还以为是去监狱。

当到达医院之后,他还莫名其妙,问我们来这里干什么。

我跟他说:

“来看一场演出。”

随后,我们来到医院康复中心综合楼的一楼,那里有个室内篮球馆。

进门旁边,就有座位,已经有不少人坐着了。

我们押着张宁,让他也坐下。

可是我们没有告诉他,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。

对了,其实还有个大前提,就是嫌犯在看守所等待判罚之前,是不允许与任何家属接触的。

这半年来,张宁只能通过律师传话,才知道家里人的情况。

而庭审时,也只有妻子李丽娟到场,张慧婷因为身体原因无法旁听。

所以张宁,已经半年没有看到过自己的女儿了。

而张慧婷,正是在这家医院的康复中心,进行后续康复疗养的。

今天,是个特别的日子。

来观众席上坐下的人,越来越多。

他们有些是康复医师,有些是护士,有些是患者,或者患者家属。

最后,一个“工作人员”搬来了一张长椅,放在篮球场中间,旋即退了下去。

紧接着,一个穿着舞蹈服的女孩子慢慢走来,坐在椅子上。

她是,张慧婷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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