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暴悲剧下的复仇迷局:前女友的惊天逆袭(14)

佚名
我曾处理过一个让我毕生难忘的案件,女方被长期家暴,最后忍无可忍杀死了丈夫。案情简单清晰,按道理荡不起太多波澜,但她前男友的涉案,却让案件重新披上了一层迷雾。

14

二次开庭,很快就来了。

这一次,我做好了万全的准备,我已经跟许月练好所有话术,打算把责任都往黄振南那边推。

因为刑法上是没有“教唆罪”这个罪名的,所以黄振南是以“故意杀人罪”被追诉为共同被告的。

虽然是许月动的手,但我有充分证据,证明在被李准殴打虐待多时之后,她的情绪长期处于一种并不稳定的状态。

为了印证这一点,我甚至找到心理医生,给她开了一个抑郁症的诊断证明。

法庭上。

公诉人果然针对黄振南火力全开,把他形容为本次案件的“主要凶手”。

而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,黄振南所谓的“自辩”,居然就是认罪!

他承认了自己与许月是前恋人关系,对许月的负心由爱生恨,对得到许月的李准怀恨在心。

也承认了自己故意接近许月,用言语迷惑她,在小区里煽风点火,破坏他们的家庭幸福,引导李准对她进行家暴。

最后,更对自己教唆许月对李准故意伤害的罪行供认不讳,表示这是对他们的“复仇”。

当然他为了自保,不得不强调对许月的教唆是让她“伤害”李准,而不是杀死。

庭审持续了三个多小时,我作为许月的辩护律师,当然力所能及地提供各类证据,把她尽可能地从这个事件中抽离出去。

庭审结束,当庭宣判。

像这种复杂的案件,一般不适于当庭宣判,所以应该也有李建国的力量在里面。

许月故意伤害罪名成立,但考虑到她有自首情节,且长期被家暴,心理健康程度受损,并是在他人教唆下犯案,因此只判了五年有期徒刑。

黄振南故意伤害罪名成立,虽非犯罪执行人,但伤害报复意图明确,为案件策划主谋,社会影响较为恶劣,应当为伤害致死承担主要责任。

他被判了十五年有期徒刑。

结果是相当好的,除了黄振南以外。

我本以为事情会随着庭审结束而结束,可是没想到,事情居然还没表面上看到的这么简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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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事评价:这个故事深刻揭示了家庭暴力、社会道德缺失和法律漏洞等问题,令人深思。故事以一起家暴杀人案为背景,通过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互动,展现了家庭暴力的残酷性和法律在处理此类案件时的困境。作者巧妙地将个人情感、社会关系和法律制度交织在一起,使故事更加丰满和真实。故事中的许月,一个被原生家庭、丈夫和前男友伤害的女性,她的悲剧命运令人同情。黄振南,一个被前女友背叛、怀恨在心的复仇者,他的行为虽然令人不齿,但也不得不让人思考其复仇动机背后的社会根源。故事中的律师,面对复杂的人性和法律困境,努力为当事人辩护,体现了法治精神。然而,在现实社会中,法律并非万能,仍有漏洞可钻,这也让人深思。总体而言,这个故事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,通过对一个家庭暴力案件的讲述,引发人们对家庭、社会和法律的思考,令人印象深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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