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朝崇祯末年,河南、山东两地又闹旱灾,又闹蝗灾,连草根树皮都被饥饿的人们吃光了,饥火中烧的灾民开始吃人,官府也管不了这件事情。
妇女和小孩是最早遭殃的,被自家人反绑了手牵到集市上卖了,就是所谓的“菜人”。在集市上被卖出的菜人,就由买入的屠夫牵到家里去,就像杀猪杀羊一样杀了卖给人吃。
有一个姓周的商人,从东昌经商回家,到一个酒店吃中饭。店家说道:“肉卖完了,请客官稍等”。
一会看见两个女人被拖到厨房去了,店家高声叫道:“别让客人等久了,先弄只蹄子来!”
姓周的商人约摸猜到了此地的情形,赶紧出来制止,只听一声凄厉的惨叫声,厨房里那两个女人中的一个已经掉了胳膊,另一个吓得面无人色。
那两个女人看到姓周的商人,都惨叫着向他求助。一个要求快把她给杀了,别得受折磨,一个则求救。
姓周的商人心下恻然,就出钱把她们都买下了。
其中一个流血过多,已经不可能活命了,就快快地刺穿了她的心脏,把另一个带回了家。
这个姓周的商人并没有儿子,以后就把这个被救回的女人娶来作了小妾,过了一段时间,生了一个儿子,右胳膊上有一条红色的线状的胎记,从腋窝直到肩膀,跟当年那个被砍了胳膊的妇人的伤口一模一样。后来姓周的商人的儿子又生了儿子,直到三代以后才断了香火。当地人都说,其实姓周的商人命该无子,但是因为他善心大发,救了两个人,所以才能再延续三代的香火。
故事评价:这个故事以明朝末年的饥荒为背景,描绘了人性在极端困境下的扭曲与挣扎。作者通过对姓周商人的善举,展现了人性的光辉,同时也揭示了社会黑暗面。故事情节紧凑,人物形象鲜明,引人深思。姓周的商人在生死攸关的时刻,选择救助两个女人,体现了他的善良与仁爱。这种善举不仅挽救了两个生命,也为自己和家庭带来了意想不到的福报。然而,故事也揭示了社会现实的残酷,人们在极端困境下,为了生存不得不做出违背道德的选择。作者巧妙地运用了悬念和对比手法,使故事更具吸引力。通过对人物命运的描写,表达了对人性的深刻反思。故事结尾寓意深刻,引发人们对善恶因果的思考。总的来说,这是一个引人入胜、发人深省的故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