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琦华提供的证据,非常的全面。
香水是我购买的奢侈品,但他也可以接触到。
下水道里的鞋印,刚巧也是他的尺码,而且,用他此时的体重,恰巧就是当日警方采集到的深度。
凶手在杀人时,除了就地取材作为杀人工具,还有佩戴变声器与其他辅助工具,如鞋套、手套、发套等等,他还提供了沾着受害人血液的衣服。
而最有力的证据是“盲人智能眼镜”在科技人员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后,恢复的数据里,有琦华说的一句话:“天下盲人,会记住你今日的功德。”
桩桩件件都是铁证。
这些东西几乎推翻了警方过往所有的证据证词。
警方提到关于藏青在审讯时说的话,提到“小秋”的死,这一点琦华完全否认了。
他说:“我只是设计让藏青顶罪,我承诺他,只要他愿意顶罪,我就会给那个女孩医药费,其余的事,是他自己编造的。”
介于小秋已经死亡太久了,藏青的邻居们只知道小秋死了,并不知道小秋具体的死亡情况。
后续,警方又去找了那个叫陈茵茵的女孩,虽然了解到了一些情况,但小孩的话,并不能作为法庭呈堂供词。
据说陈茵茵会经常与藏青讲述学校的事,所以警方猜测,藏青知道自己的命运无法更改,所以想利用此事,为天下的残疾人、爱狗人士、老师等等做一些事。
他希望社会能给予残疾人更多的关爱与帮助,对爱狗人士多一分理解与支持,对老师更为尊重与敬畏,不要让教师这个职业成为人人都嫌弃的下三品职业。
而关于林俊的投毒案,更是证据确凿。
把所有的事串联起来,琦华确实更像是真凶。
但其中有一个很大的疑点:“你为什么会用你女儿的香水,还因此留下了证据?”
对于这个问题,琦华连续叹了三口气才说:“因为,我的女儿以为我不爱她,而我也并不想我的女儿知道我爱她。她成年之后,我不会参与她的任何事情,但关于她的所有事,我都会知道,她喜欢怎样的香水,她爱慕怎样的男人…”
“那不是她的香水,那是我为了了解我女儿的爱好,而特意购买的,不过你们查不到我的购买记录,因为那是我请别人代购的,这毕竟是女士香水。”
而关于藏青以香识人的问题,警方也很疑虑,他们问我:“假设藏青的嗅觉优越于常人,假设你当时见到藏青的那一刻,就喷了香水,那他立刻就能认出你。可为什么要等到你审讯得差不多了,离开审讯室,再进来后,他才能通过香水味道认出你?”
“你为什么会中途出去喷香水?”
我说:“我出去并没有喷香水,我只是去询问其他同事是否知道藏青的过去。”
“这一点当日警局的视频可以证明。”
可警局某些地方也不在监控范围内,而藏青到底是如何“认出我”的,除了他自己,谁也不知道。
介于“疑点归于被告”的规定,他们没办法通过这个来继续扣押我。
接着,陆子然按着正常程序把我从拘留所里接出去了,毕竟,无论我说过多少话,那都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。
临走前,我与我的爸爸见了一面,我们什么都没有说,却又好似说了好多。
只是,那一刻,我第一次发现他老了。
他拥有一切,可当他衰老时,他与其他男人毫无区别。
他不再是那个永远穿着西装、一丝不苟地工作着的男人,他只是一个垂暮的老人。
他似乎在渴望什么,但我终究给不了他想要的。
正如当我幼年时,用渴望的目光看向他的时刻,他的第一反应,永远是避开我的目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