杭州有个沈丰玉,在武康的衙门里当幕僚师爷。某天,上峰有公文发来,命令县令协助缉拿江洋大盗。
那个江洋大盗的名字恰好叫做沈玉丰。他的同僚袁某,看到觉得很好笑,就拿起朱笔(蘸朱砂的毛笔,写出来的字是红色的,以示慎重,俗称批红),把公文上的名字倒过来写成“沈丰玉”,对他笑着说:“你看,现在到处都在通缉你呀!” 沈丰玉怒了,抢过那个公文来烧掉了。
当晚,他刚睡着,忽然梦到两个鬼使闯了进来,不由分说把铁链往他脖子上一套,连拉带拽给拖到了城隍庙里。
城隍爷坐在大堂之上,大声喝到:“你这个杀人越货的大盗,太可恶了!”就吩咐左右行刑。
沈某急了,连忙说我不是强盗呀,我是秀才!
城隍爷大怒,说:“阴间的规矩,但凡你们阳间有公文来到,通缉的要犯,我们阴间也要协助抓捕。今天武康县的公文在这,指名道姓说你是强盗,你还想抵赖啊?做梦!”
沈某急了,赶忙说这是同事袁某开玩笑弄错的。城隍爷才懒得听他分辨,“大棍子伺候!”
左右的鬼衙役一齐上来,一顿棍子打得他七荤八素,只剩下躺在地上小声喊冤的力气。
一旁的鬼卒们悄悄告诉他:“我们城隍爷和夫人喝醉了,你只能去别的衙门申冤试试看了。”
沈某一看,哇,城隍爷真的是喝得脸红眼花,估计确实是喝醉了,没办法,忍着伤痛接着挨剩下的棍子。打完,糊涂城隍下令把他押到别的地方收押。
走着走着,忽然路过一个关帝庙。沈某赶紧大声喊冤。关帝听到,就让人把他叫进来,当面询问原因。沈某就从头说了一遍。
关帝拿过黄纸,提起朱笔判到:“看他所说的,应该是实话,确实是秀才啊,城隍爷干吗喝醉了乱用刑呢?应当送有关部门追究责任。袁某当了这么些年的幕僚,居然还拿人命开玩笑,应该剥夺他的阳寿!武康的知县有失察之罪,但考虑到他这段时间因公外出,从轻处罚,罚剥夺三个月的俸禄。沈秀才呢,无辜受了阴司的杖责,五脏六腑都受了内伤,看来没法再活下去了。只能送到山西某家投胎,二十岁的时候考中进士,算是一点国家赔偿吧!”判完,鬼差役们吓得磕头如捣蒜,四散而去。
沈某这时就醒过来了,只觉得腹痛难忍,赶紧叫同事来帮忙,但终究伤重难治,三天之后就死去了。
袁某听说之后,赶紧辞职回家,不久也吐血身亡。
当地城隍庙里的塑像,也无缘无故的倒下来摔碎了。
而武康县令也因为误应了驿兵的小事,被上司处以罚三个月俸禄的处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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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:
杭州沈丰玉,就幕武康。适上宪有公文饬捕江洋大盗,盗名沈玉丰,幕中同事袁某,与沈戏,以朱笔倒标“沈丰玉”三字,曰:“现在各处拿你。”沈怒,夺而焚之。
是夜,沈方就枕,梦鬼役突入,锁至城隍庙中。城隍神高坐喝曰:“汝杀人大盗,可恶!”呼左右行刑。沈急辨是杭州秀才,非盗也。神大怒曰:“阴司向例:凡阳间公文到来,所拿之人,我阴司协同缉拿。今武康县文书现在,指汝姓名为盗,而汝妄想强赖耶?”沈具道同事袁某恶谑之故,神不听,命加大杖,沈号痛呼冤。左右鬼卒私谓沈曰:“城隍神与夫人饮酒醉矣,汝只好到别衙门申冤。”沈望见城隍神面红眼眯,知已沉醉,不得已,忍痛受杖。杖毕,令鬼差押往某处收狱。
路经关圣庙,沈高声叫屈。帝君唤入,面讯原委。帝君取黄纸朱笔判曰:“看尔吐属,实系秀才,城隍神何得酗酒妄刑?应提参治罪。袁某久在幕中,以人命为儿戏,宜夺其寿。某知县失察,亦有应得之罪,念其因公他出,罚俸三月。沈秀才受阴杖,五脏已伤,势不能复活,可送往山西某家为子,年二十登进士,以偿今世之冤。”判毕,鬼役惶恐叩头而散。
沈梦醒,觉腹内痛不可忍,呼同事告以故,三日后卒。袁闻之,急辞馆归,不久吐血而亡。城隍庙塑像无故自仆。知县因滥应驿马事,罚俸三月。